桃園工會、中壢工會、平鎮工會、龜山工會、大園工會、蘆竹工會、大溪工會、觀音工會、新屋工會、楊梅工會、復興工會、龍潭工會、八德工會

歡迎所有朋友們,不限居住地皆可加入本工會!

凡年滿十六歲以上,於桃園市蘆竹區、龜山區、桃園區、大園區、中壢區、平鎮區、大溪區、觀音區、新屋區、楊梅區、復興區、龍潭區、八德區從事企劃、規劃、設計、soho族相關之行業,不限戶籍地及居住地,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均可加入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為會員。

如:從事行銷、網路行銷、產品行銷、業務行銷、美工、廣告、形象包裝、活動、場地、展場、教材編輯、雜誌編輯、軟體系統、研發、攝影、節目製作、婚禮、旅遊行程、展店等企劃、規劃相關行業......

若有不清楚您個人之行業類別,歡迎來電洽詢 本會擁有專業律師顧問團隊,以維護會員的各項權利,經驗豐富,專業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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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3日 星期四

【紓困4.0】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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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不會的、不懂的、需要工會幫忙的,都可以在LINE詢問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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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措施說明 

考量今年因疫情升溫,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已將全國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受疫情影響勞工更廣,為能照顧更多的勞工朋友,擴大辦理本(110)年度「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針對符合排富原則之適用對象,即具中華民國國籍、108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台幣40萬8千元、且於今(110)年4月30日已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之自營作業者,除延續去年針對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4,000元(含)以下之勞工,每人補貼新臺幣3萬元外,擴大於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在25,200元以上)之勞工,亦給予每人新臺幣1萬元之補貼。


核發流程 

為落實行政院蘇院長指示補助從簡、核發從速原則,且為防疫避免群聚,已有帳戶者應直接入帳,新增對象亦應簡化審查流程。故經勞保局審核符合110年勞工生活補貼資格者,依下列方式核發:

1.109年曾請領本項補貼者,勞保局將依原留帳戶或地址逕予核發(以匯款方式者依同一帳戶匯入;以支票方式者寄原留地址),無需提出申請。

2.109年未請領本項補貼者,請於110年6月7日至110年7月5日期間,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以「健保卡號+戶口名簿戶號(免插卡)」或「自然人憑證(需插卡)」線上登錄本人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並請務必正確填列相關資料,避免匯款失敗延遲入帳時間。110年7月5日前未完成登錄者將不予核發。


相關問答Q&A 

Q1:勞工生活補貼之對象及資格條件為何?

勞動部110年提供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適用對象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

2.110年4月30日已參加勞工保險。

3.108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臺幣40萬8千元。

4.未領取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Q2:勞工生活補貼發放金額多少?

符合勞工生活補貼資格條件者,依下列基準發給:

1.110年4月份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4,000元之勞工,每人補貼新臺幣3萬元。

2.110年4月份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在25,200元以上)之勞工,每人補貼新臺幣1萬元。


Q3:勞工生活補貼如何發放?

為落實行政院蘇院長指示補助從簡、核發從速原則,且為防疫避免群聚,已有帳戶者應直接入帳,新增對象亦應簡化審查流程。故經勞保局審核符合110年勞工生活補貼資格者,依下列方式核發:

1.109年曾請領本項補貼者,勞保局將依原留帳戶或地址逕予核發(以匯款方式者依同一帳戶匯入;以支票方式者寄原留地址),無需提出申請。

2.109年未請領本項補貼者,請於110年6月7日至110年7月5日期間,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以「健保卡號+戶口名簿戶號(免插卡)」或「自然人憑證(需插卡)」線上登錄本人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並請務必正確填列相關資料,避免匯款失敗延遲入帳時間。110年7月5日前未完成登錄者將不予核發。


Q4: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戶匯款者,是否有其他領取方式?

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戶以匯入補貼款項者(如有債務問題等),可於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以「健保卡號+戶口名簿戶號(免插卡)」或「自然人憑證(需插卡)」線上登入後,於「給付方式」選擇「支票」,並填入收件地址,勞保局將以支票方式寄發補貼款項,惟所需作業時間較長。


Q5: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是否符合勞工生活補貼資格?

符合。只要有參加勞工保險(含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且符合勞動部公告所訂之資格條件者,勞保局就會核發勞工生活補貼。


Q6:外籍人士或外籍配偶也會有勞工生活補貼嗎?

沒有。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勞動部公告之資格條件者,勞保局才會核發勞工生活補貼。


Q7:110年4月同時在2家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1家月投保薪資為24,000元,1家月投保薪資為30,300元,補貼金額應如何計算?

同時由2家以上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者,勞保局係採有利於勞工之認定,如其中1家職業工會之月投保薪資在24,000元(含)以下,補貼金額從優以3萬元核發,但不會再依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25,200元以上)之條件,重複發給1萬元勞工生活補貼。


Q8:109年有請領勞工生活補貼3萬元,110年4月已調整投保薪資至25,200元(含)以上,110年為何僅能請領勞工生活補貼1萬元?

本項生活補貼原規劃針對110年4月份月投保薪資在24,000元(含)以下的勞工,發給3萬元。惟考量110年疫情較嚴峻,勞動部為照顧更多勞工,極力爭取紓困特別預算,讓這些在110年4月有調高投保薪資致其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25,200元以上)的勞工,也可以請領1萬元勞工生活補貼。


Q9:110年如有領取其他部會(交通部、文化部或經濟部等)性質相同之相關補貼,還可以請領本項勞工生活補貼嗎?

不可以。必須未領取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始符合本項補貼資格,不能重複請領。


以上內容出自 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