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專案企劃相關之行業的朋友們,歡迎加入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讓您生活有保障,退休沒煩惱!
選擇一個最專業、負責的職業工會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唯有加入正確的職業工會,才會有好的服務品質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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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工會、中壢工會、平鎮工會、龜山工會、大園工會、蘆竹工會、大溪工會、觀音工會、新屋工會、楊梅工會、復興工會、龍潭工會、八德工會
歡迎所有朋友們,不限居住地皆可加入本工會!
凡年滿十六歲以上,於桃園市蘆竹區、龜山區、桃園區、大園區、中壢區、平鎮區、大溪區、觀音區、新屋區、楊梅區、復興區、龍潭區、八德區從事企劃、規劃、設計、soho族相關之行業,不限戶籍地及居住地,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均可加入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為會員。
如:從事行銷、網路行銷、產品行銷、業務行銷、美工、廣告、形象包裝、活動、場地、展場、教材編輯、雜誌編輯、軟體系統、研發、攝影、節目製作、婚禮、旅遊行程、展店等企劃、規劃相關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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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一高62k交流道下,麥當勞後面,近文化國小附近)
電話:03-4925588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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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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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保險人於保險效力開始後,停止前發生職業傷病事故,並符合「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規定,需門診或住院者。
2.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需門診及住院者。
3.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後,於依「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及「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規定參加勞工保險期間,需門診或住院者。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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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項目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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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津貼按其家屬死亡之當月(含)起前 6 個月之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依下列標準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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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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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配偶死亡時,發給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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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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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 12 歲之子女死亡時,發給 2.5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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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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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 12 歲之子女死亡時,發給 1.5 個月。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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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給付項目、請領資格及給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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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屬年金及遺屬津貼應擇一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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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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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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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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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普通傷病或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死亡時,由支出殯葬費之人,按被保險人死亡之當月(含)起前 6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喪葬津貼 5 個月。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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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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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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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年金: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或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之身心障礙,且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即符合下列規定之ㄧ者),得請領失能年金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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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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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定失能狀態符合失能給付標準附表所定失能狀態列有「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共計20項。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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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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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後,老年給付分3種給付項目:1.老年年金給付;2.老年一次金給付;3.一次請領老年給付。97年12月31日之前有勞保年資者,才能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後初次參加勞工保險者,不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上述給付經勞保局核付後,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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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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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年金給付: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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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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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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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住院之第4日起,得請領普通傷病補助費,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均不在給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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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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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得請領職業傷病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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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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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標準 |
一、 | 請領資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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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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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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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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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所謂早產係指被保險人妊娠週數超過20週但未滿37週生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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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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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1或2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